餐别 |
种类数 |
品质量化 |
粉 面 |
煮面或炒面 成品每份(不含汤水)重量不低于200g,且配一个当餐主菜或相同标准的半荤菜;肉(蛋)炒面类成品每份重量不低于200g,其中肉(蛋)所占比例应在15%以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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拉 粉 |
拉粉:成品每份重量不低于200g,可选择搭配瘦肉(50g)、鸡蛋(1个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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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 饺 |
10个/份,重量不少于15g/个、皮馅比(1:1)、菜肉比(2.5:1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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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 心 |
包子、馒头、煎饼、油条、蛋糕等配粥类(瘦肉粥、菜粥、白粥) |